美国以莫须有罪名将华为中兴列为"国安威胁" 外交部:经济霸凌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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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美国以莫须有罪名将华为中兴列为“国安威胁”,外交部:经济霸凌行径

【环球时报记者 姜华】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当地时间周二发表官方声明,正式将华为和中兴认定为“国家安全威胁”,这意味着FCC将禁止美国电信运营商利用83亿美元的政府补贴从这两家中国公司购买通信设备。彭博社6月30日在报道中认为,FCC的措施朝着将这两家中国通信制造商赶出美国市场又迈进了一步。截至7月1日24时,两家中企尚未就此事作出回应。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1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美方这种经济霸凌行径是公然对美方自己一贯标榜的市场经济原则的否定。

FCC主席阿吉特·帕伊周二在声明中声称,华为和中兴对美国的5G发展构成威胁,并指责两家中国公司与中国军方联系密切,受到中国法律约束,且“有义务”与中方的情报机构合作。他表示,“不能也不允许中国利用网络漏洞并危及我们的关键通信基础设施。”与此前一样,FCC此次也未出示中国公司威胁美国国家安全的任何证据。

华为和中兴此前曾多次否认自己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威胁。赵立坚1日表示,美方惯于在拿不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以莫须有的罪名,滥用国家力量,打压特定国家和特定企业。

FCC对中兴与华为的打压由来已久。2018年3月,FCC便表示华为、中兴已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威胁。2019年11月,FCC以5票对0票的结果通过决定,将华为和中兴列为国家安全威胁,提议要求农村电信运营商撤换现有美国网络中这两家中国公司的设备。随后,华为发表官方声明,对FCC的决定表示强烈反对。华为称,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认定华为构成国家安全威胁不仅违反立法的正当程序原则,也涉嫌违法。而且,禁止美国运营商购买华为设备并不能真正改善美国的网络安全状况。2019年12月,华为向美国法院提起诉讼,认为FCC的做法违反美国宪法和《行政诉讼法》。华为该案件首席律师格伦·纳吉尔表示“FCC并不是基于证据作出这一判断的,纯粹是无理、糟糕的预先审判”。华为首席法务官宋柳平也表示,华为是一家中国公司,是FCC唯一能给出的借口。

FCC周二的决定在美国国内也遭到反对。据彭博社7月1日报道,代表用户少于10万的小型运营商的美国农村无线运营商协会总干事班纳特表示,“这不是好事,小型运营商将因此面临困境。”据FCC2019年的估算,美国大约有几十家农村电信运营商接受政府补贴,并使用来自华为或中兴通讯(39.750, -0.38, -0.95%)的设备,一家公司替换这些设备的成本可能平均在4000万至4500万美元之间。FCC的决定意味着小型运营商可能必须关停部分网络,因为他们没有足够资金来维护或替换组件。

华为工作人员此前向《环球时报》记者提供的信息显示,美国偏远地区的网络建设曾非常糟糕,有时根本没有通信信号,“如今情况有很大改善,华为功不可没。”他还表示,在美国,华为的设备主要销售给40家小型无线和有线运营商,他们信任和依赖华为。

资深通信业观察人士项立刚1日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FCC的认定仅来自于投票结果,却没有任何证据,这是对华为和中兴的重大错误指控。“一个重大的政府决策以这种形式产生,非常可笑。美国出于政治需要,对中国的打压无所不用其极。”项立刚同时认为,如果美国偏远地区的中小运营商不能运用政府资金购买华为和中兴的通信设备,那么这些运营商将面临严重困难,最终导致当地消费者受损。因为“考虑到成本以及施工难度问题,西方国家的电信设备企业根本不会考虑这些地区的项目。”

赵立坚1日敦促美方停止泛化国家安全概念,停止对中国的蓄意抹黑,停止对中国企业的无理打压,为中国企业在美国正常经营提供公平公正非歧视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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